2021-07-16
【公告】110學年替代學分申請
適用情形:
本學程應修習之必/群修科目,在原學系已修習及格,若再修習屬重覆修習者。
上述已修習及格之科目,係指「科目名稱不同」或「科目名稱相同但學分數不同」,但課程性質相同者。
申請方式:
至google表單提交申請文件電子檔,包括:「替代學分申請表」(word檔)、「成績單」及「外校課程需補充課程大綱」。
待本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,再補送紙本申請文件並簽名。
Google表單連結:
https://forms.gle/TqWRJPvJhprts4Er6
聯絡資訊:
電子物理學士學位學程
住址:(11605)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應物所(志希樓070206室)
E-mail:physics@nccu.edu.tw
電話:(02)29393091#67767 (02)293877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