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用物理所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就讀本所,達到連續學習效果,縮短學、碩士修業年限,辦理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作業
申請期間:應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
- 申請資格: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標準者,得申請本所碩士班先修生甄選
- 業經核准修讀電子物理學士學位學程雙主修、輔系者。
- 業經核准修讀電子物理學分學程者。
- 申請書
- 自傳及讀書計畫
- 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
-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
附上本項辦法及申請表,有意申請同學請洽應物所辦公室(連絡電話:校內分機77518、校外直撥02-8237751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