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06年9月5日(二)止
修課要求: 1. 本學程最低修業學分為20學分 2. 曾修習修習科目一覽表表列相關科目且成績優良者,得申請免修並檢附相關證明,送學程委員會審查。.
請檢附申請表件於106年9月5日(二)前送應物所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