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政治大學應用物理研究所
110學年新生獎學金申請公告
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所,特訂定「國立政治大學應用物理研究所新生獎學金頒發辦法」,供招生考試入學新生申請,請同學踴躍申請。
申請資格:經本校110學年碩士班招生考試錄取本所(不包括甄試入學),入學成績優異,同時考取國立臺灣大學系統(臺灣大學、臺灣師範大學、臺灣科技大學)、臺灣聯合大學系統(清華大學、陽明交通大學、中央大學)、臺灣綜合大學系統(成功大學、中山大學、中興大學、中正大學)碩士班者,選擇就讀本所並完成註冊之新生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9月15日止,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繳交至本所所辦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獎學金補助項目如下:
一、 全額獎學金:自入學學年度起,碩士班計二學年學雜費及學分費全額補助
二、 半額獎學金:自入學學年度起,碩士班計二學年學雜費及學分費半額補助。
前項依本校每學年度公告學雜費收費基準一覽表給予補助。
前項學分費指修習本所開設碩士班課程,科目成績達80分以上,最多以26學分為限。成績未達80分者,該科目學分費不予補助。
獎學金名額:至多擇優兩名全額獎學金、兩名半額獎學金。
獎金發放:
一、 學雜費:獲獎生每學期初繳交當學期學雜費收據至所辦,由所辦協助獎金發放事宜。
二、 學分費:獲獎生每學期初繳交上學期學分費收據至所辦,由所辦檢驗科目成績並協助獎金發放事宜。
注意事項:獲獎學生未能於當學期註冊入學者,取消其獲獎資格。獲獎生於就讀期間有休學、保留學籍、退學或轉所情形之一者,停止核發本獎學金,並取消當學期起之後其獲獎資格。
依據辦法:國立政治大學應用物理研究所新生獎學金頒發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