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-2學期「學、碩士五年一貫」錄取名單
姓 名
學號
系所
楊O庭
107301***
國貿系
依據本所「學士班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作業辦法」第七條規定: 取得修讀五年一貫之資格者必須於學士班四年修業期限屆滿(含)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經本所碩士班甄試或一般入學考試錄取,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,修業年限與碩士班學生相同。